距離歐盟《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PPWR)正式實施已不足一周!自2026年8月12日起,任何不符合新規要求的包裝將不得在歐盟市場投放。需要特別警惕的是,即便產品本身已取得CE認證,若包裝未能滿足PPWR要求,貨物仍可能在歐盟口岸被拒之門外。這不僅是歐盟包裝監管體系的一次重大升級,更是所有出海企業必須跨越的“綠色門檻”。
什么是PPWR?
PPWR(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法規編號(EU) 2025/40)是歐盟全新制定的包裝監管框架,于2025年2月11日正式生效,并將于2026年8月12日起進入核心條款全面實施階段,屆時將取代已施行近30年的《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94/62/EC)。
與舊指令最大的區別在于:PPWR作為法規在歐盟層面具有直接適用性,無需各成員國將其轉化為國內法律,將在全部27個歐盟成員國統一執行。
哪些企業需要高度關注?
PPWR的適用范圍覆蓋所有材質類型(塑料、紙、金屬、玻璃、復合材料等)、所有應用場景(工業、商業、消費品、物流包裝等)的包裝及包裝廢棄物。只要向歐盟市場投放包裝或含包裝產品,無論通過線下經銷商,還是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獨立站等線上渠道,均須履行合規義務:
出口制造企業:作為包裝合規的首要責任人,須以“制造商”身份為各類包裝準備技術文件和符合性聲明(DoC),否則產品將無法進入歐盟市場。
跨境電商賣家:亞馬遜、Temu、速賣通等平臺已明確要求賣家在8月12日前完成各國包裝法EPR注冊并上傳ERN號碼,逾期將面臨產品下架風險。
包裝材料供應商:需提供材料成分報告及符合性聲明,作為下游客戶編制DoC和技術文件的重要支撐依據。
核心合規要求:企業須落實哪些事項?
面對8月12日的首個關鍵節點,企業需立即推進以下四大核心合規動作:
1. 嚴控有害物質(無庫存過渡期)
重金屬限值:所有包裝中鉛、鎘、汞、六價鉻的總含量不得超過100 mg/kg。
PFAS管控:食品接觸包裝中,單一PFAS物質(聚合物除外)≤25 ppb,所有PFAS物質總和(聚合物除外)≤250 ppb,總氟含量≤50 ppm。
2. 履行EPR(生產者責任延伸)義務
企業須在每個銷售目的國分別完成EPR注冊,獲取該國唯一注冊號(ERN),并定期申報包裝投放量、繳納環保費用。非歐盟本土企業必須指定歐盟境內的授權代表。多家跨境電商平臺已明確要求賣家在8月12日前上傳有效的ERN號碼,否則將面臨下架風險。
3. 編制全套合規文件
制造商和進口商須為每種包裝類型編制技術文件并簽發歐盟符合性聲明(DoC)。該文件是海關和市場監管機構抽查時的首要核驗資料,缺失將直接判定為不合規。文件需自包裝投放市場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可重復使用包裝為10年)。
注:PPWR符合性聲明與CE證書不同,PPWR法規不要求包裝施加CE標識。
4. 落實經濟運營者標識要求
包裝上應清晰標注型號、批號或序列號等追溯信息。如無法直接在包裝上標注,可在隨附文件中提供。
同時,須標注制造商的名稱、注冊商號或注冊商標及郵政地址,如有電子聯系方式也需一并提供。若無法直接標注于包裝表面,可使用二維碼或其他標準化數據載體替代。
接下來還有哪些規則即將實施?
PPWR并非一次性政策,而是分階段推進的長期監管框架。企業在完成8月基礎合規工作后,還需重點關注以下時間節點:
2027年2月12日前:歐盟委員會將通過授權法案,為可重復使用包裝設定最低循環次數要求。企業應密切關注后續法案動態,提前做好可重復使用包裝的設計與供應鏈準備。
2028年8月:統一回收標識、QR碼標簽及數字標識將全面實施。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包裝須按規定印制清晰的回收指引,并通過數字載體(如QR碼)鏈接至詳細的環境信息。
2030年1月:再生材料含量目標與可回收性能門檻正式生效。各類塑料包裝須強制執行最低消費后再生料(PCR)含量比例(如一次性飲料瓶須含30%回收料);同時,包裝可回收性能須達C級及以上(回收率≥70%)。此外,電商包裝、組合包裝及運輸包裝的空隙率不得超過50%。
2038年1月:包裝可回收性能標準進一步升級,僅允許可回收性能為A級或B級的高標準包裝進入歐盟市場。
2040年:包裝廢棄物減量與再生料目標全面達標。以2018年為基準,人均包裝廢棄物產生量須至少減少15%;各類塑料包裝的再生料含量比例將進一步提升(如一次性飲料瓶須含65%回收料,其他塑料包裝須含65%回收料)。
距離PPWR正式實施已不足一周,時間窗口即將關閉,建議企業即刻對標四大合規要求,全面排查風險盲區,避免因包裝細節失分而痛失歐盟市場入場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