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墨西哥經濟部在《聯邦官方公報》(DOF)上發布《修訂經濟部對外貿易一般規則與準則協定的協定》,該協定由經濟部貿易便利化與對外貿易總局(DGFCCE)協調制定,于發布次日起生效。通過本次修訂,《對外貿易規則與準則》附件2.4.1中的規范性引用得到更新,四項新近發布的墨西哥官方能效標準被正式納入進口商品入境管控范圍。
新規內容
四項標準分別為:NOM-004-ENER-2025,適用于清水抽送用電動泵機組和電動泵,覆蓋功率1/5至2馬力的設備;NOM-011-ENER-2025,適用于中央式、整體式或分體式空調,覆蓋制冷量5275瓦至19050瓦的帶風管系統,規定了季節能效比(REEE2)最低限值和標簽要求;NOM-014-ENER-2025,適用于單相交流電動機;NOM-016-ENER-2025,適用于三相交流電動機,規定了0.746千瓦至373千瓦異步電動機的最低能效值。配合標準換版,協定同步調整了相關稅則號列:因潛水泵不再屬于新版泵類標準的適用范圍,稅號8413.60.01被從附件中刪除,同時明確納入8501.51.02和8501.51.99等電機稅號,以便利口岸監管。
在過渡安排方面,協定明確維持對現行有效產品證書的認可,并按各項NOM-ENER過渡條款設置"過渡期":在新版標準生效之前依據舊版標準NOM-004-ENER-2014、NOM-011-ENER-2006、NOM-014-ENER-2004和NOM-016-ENER-2016簽發的有效證書,可按其簽發時的條款繼續使用至有效期屆滿。此外,依據墨西哥《質量基礎設施法》,原有的規范化與合格評定綜合系統(SINEC)將由質量基礎設施綜合技術平臺(PLATIICA)取代,該數字化窗口將集中管理注冊實驗室名錄、校準鑒定、檢測結果報告及經國際協議認可的認證機構信息。
出口提示
(DPP)
我國是墨西哥水泵、空調和電動機等機電產品的重要來源國。相關出口企業應及時關注上述四項能效標準的換版動態,對照新版標準的能效限值、試驗方法和標簽要求開展產品評估,在過渡期內有序完成認證換版,避免因證書失效或不符合新版要求而影響清關和市場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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