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澳大利亞/新西蘭聯合標準 AS/NZS 4417.2:2020《電氣電子設備 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 - 第2部分:特定法規應用的具體要求》的第1號修正案正式發布!這次修訂不僅更新了委員會成員和引用文件,還新增和修訂了多個關鍵設備的定義與分類要求,針對電氣電子設備合規標志制定了全新專項要求。
生效時間
發布時間:2026年2月12日
批準機構:澳大利亞標準協會(Standards Australia)、新西蘭標準委員會(New Zealand Standards Approval Board)
過渡期安排:大部分修訂內容立即生效或在12個月后生效涉及 B.2.74 電動車供電設備EVSE、B.2.75電池儲能系統設備 BESS、B.2.78 便攜式電站的內容,設有24個月過渡期;
主要更新內容
1、B.2.74 電動車供電設備(EVSE)包括AC/DC充電器、雙向充電器、充電線纜組件、車輛適配器等,明確引用 IEC 61851-1、AS/NZS 4777.2、IEC 62477-1 等標準。
B.2.75 電池儲能系統設備(BESS)針對固定式儲能系統,鋰電池類型需符合 SA TS 5398:2025,其他類型則引用 AS/NZS 4777.2 等標準。
2、B.2.78 便攜式電站:明確為便攜或可移動設備,提供AC輸出,內部含電池系統,需符合 AS/NZS 4763(正在修訂中)。
3、B.2.76 延長線組件定義為便攜式、僅由插頭、軟線和插座組成的延長裝置,需符合 AS/NZS 3199。
4、B.2.77 熱泵熱水器明確不包括含加熱元件的型號,需符合AS/NZS 60335.2.40 和AS/NZS 60335.2.21。
這次修訂不僅是標準的更新,更是澳洲/新西蘭市場對新興電氣設備安全性與合規性的全面升級。無論是EVSE、BESS,還是便攜式電站,未來都將面臨更嚴格的技術要求和市場準入條件。